我省司法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周勇 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 2022-07-01 17:01:40 责编:夏平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处在法治为民的前沿一线。近年来,省司法厅始终把司法所工作作为民心工程,融入基层全面依法治理、嵌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补短板强弱项,强素质提品质,奋力推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档升级上演华丽蝶变

深蓝门楣,居中悬挂着司法行政徽章,徽章两侧白色的中英文“司法”字样简洁大方。走进其间,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高颜值”司法所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然而,曾几何时,我省部分司法所面临着“蜗居”的窘境。办公用房不够,有的甚至借用社区的办公室,没有明显的标识标牌,位置也不临街,硬件不完备、人员配备不足,直接导致了“门难找”“脸难辨”的问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年来,省司法厅陆续实施了“司法所建设三年三步走”“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全省示范司法所创建”等专项行动,尤其是从2020年起,我省高位启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持续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通过新建、改造、置换等多种途径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现有27.2万平米,所均面积近180平方米,94%以上的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规定标准,设有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心理咨询室)、安置帮教室、法治宣传室、法律援助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室,所有司法所都建成了形象识别系统。“门难找”“脸难辨”彻底成为过去式,提振了精气神,提升了知晓度。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我省共有立户列编司法所1524个,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所全覆盖。其中,明确为派出机构的司法所有1423个,垂直管理比例为93.37%;副科级司法所1472个,副科级建制达到96.59%。司法所建设从“一穷二白”到“满园春色”,开启了崭新的发展进程。

有事找司法所成新常态

“那个烟熏得我家窗户都不敢开,一定要给我评评理呀!” 6月27日,休宁县万安镇村民季某找到辖区司法所求助。当地正值菊花采摘之际,季某的邻居汪某为了将每天采回的菊花烘干,就采取燃烧柴、煤等“土办法”,由此产生的烟雾呛得季某叫苦不迭。司法所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干警上门查看,通过巧用“作退一步想”调解法,促成问题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变化不只是外观。现在,群众有矛盾纠纷会找司法所,有法律需求也会找司法所。司法所正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的“左膀右臂”,群众寻找法律服务的“不二选择”。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乡村全面振兴等中心工作,各司法所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供一份法治报告,深入分析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风险问题及对策建议,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探索形成皖北“一杯茶”、皖中“六尺巷”、皖南“作退一步想”等特色调解法。扎实开展矛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发挥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作用。灵活多样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法律七进”,播种法律信仰。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完善以司法所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发挥,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业务咨询指引,并设立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释放更多法治红利,让广大百姓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2021年,全省有23个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30名个人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风貌。

强筋健骨铆足发展后劲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为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大争取和协调力度,各地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等方式,发展壮大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队伍。全省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6385人,有356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预计到2022年底,全省一类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人以上,二类司法所达到5人以上,三类司法所达到4人以上。

在司法所队伍建设方面,我省还推出一些创新举措。自2014年起,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树立“司法行政一盘棋”思想,坚持“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的原则,2021年度全省选派了114名监狱戒毒民警奔赴社区矫正一线,累计参加社区矫正调查评估3122次,入矫(解矫)宣告1.8万人次,协助核查社区矫正对象5.4万人次,参与开展有关事项审批和调查核实724人次,参与个别谈话和训诫谈话3.2万人次,协助开展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524次,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11人次,较好缓解了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执法权威性不足等实际问题,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开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全省司法所实力、激发司法所活力、提高司法所能力,筑牢全面依法治省的根基。(周勇 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