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滁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刻深入明光市石坝司法所、琅琊区琅琊司法所、清流司法所,对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及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情况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司法所硬件及“六室一站”建设,认真听取明光市司法局、琅琊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工作情况汇报,对司法所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找准服务人民群众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各项创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琅琊区人民政府朱全文副区长,明光市、琅琊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先后参加调研活动。
时刻要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面向群众的“窗口”,要主动适应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新要求,要从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上推进工作创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为民、靠民、惠民”,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将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建设的“助推器”。
时刻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司法所“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基础保障好、干群评价好”等5个维度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县级司法局要承担司法所建设主体责任,把司法所工作放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中来谋划推进,定期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司法所建设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时刻强调,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这个宗旨,实施安全维稳强基工程,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强化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守牢安全底线。要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题活动,推动“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方式,狠抓“队建制”试点工作,严格落实矫情分析、外出管理、见面核查等监管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要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全部落实必接必送。组织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开展逐一核查,对于不在户籍地的安置帮教对象,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核查,完善走访及帮教记录。强化与部门协调联动,对失联人员要立即书面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助查收,做到摸清底数、把握动态。(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