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评出三件涉养老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胡海波 童晶晶 孙梦琳 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 2022-07-05 15:56:43 责编:夏平

自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依法精准惩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相继办理了一批“三个效果”较好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省检察院特评出3件“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期)”。6月27日,这3件典型案例下发给全省检察机关,供各地学习借鉴。

办职工养老保险骗取150余万

“这15名受害人多数是农村中老年女性,并不是某个企业的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犯罪分子利用她们想要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心理,实施了诈骗。”7月4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庆松在谈起“宣某某诈骗案”时,这样说。

1991年10月出生的宣某某,是无为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宣某某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期间,向多位老年人谎称自己在社保局有人脉关系,并称一次性交钱即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宣某某以此为幌子,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共计1515726元,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钱款,实际骗取资金共计1354417元。骗取来的钱款,被宣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买装备、旅行、住宿和玩乐等方式挥霍一空。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无为市检察院对宣某某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促使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认为,虽然宣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多次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行为给15名中老年被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不宜减轻处罚。今年5月23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宣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一审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宣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

案件宣判后,无为市检察院就本案暴露出的“利用中介行业名义诈骗”、“虚假宣传”等监管漏洞,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内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商业机构和人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对已办相关行政案件进行排查有无养老诈骗线索。同时,就如何有效预防养老诈骗犯罪提出建议,从管理和制度层面参与防范养老诈骗行动。

抽奖为幌骗钱不成动手抢

“用来欺骗村民的中奖奖品,实际上都是一些低劣商品。他们谎称价值3500元的空调扇,采购时只需要二三百元。”7月4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葛治瑞在谈起“储某某、闵某某抢夺案”时,这样说道。

1977年出生的储某某是阜阳市颍州区程集镇一农民。前些年,储某某因投资失败,欠了别人不少钱。今年2月28日,储某某、闵某某开着面包车来到凤阳县红心镇岗代村,摆地摊吆喝“不花钱就可抽大奖”,以此吸引老年人前来“碰运气”。85岁的郑某某抽中一台空调扇,闵某某告诉其空调扇原价3500元,现在只要付1300元即可抱回家。郑某某说家里不需要,转身便走。储某某、闵某某开车尾随到郑某某家,继续劝其掏钱购买。交谈中,两人发现郑某某家中只有其自己一人。闵某某说公司有规定,只要中奖人拿出1300元放在空调扇上并合个影,即可以免费获取空调扇。郑某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仅有的700元现金拿了出来。此时,储某某已将车启动,闵某某趁郑某某不备,抓起现金转身跑上车,二人驶离现场。3月2日,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一家宾馆将储某某和闵某某抓获。经审查,短短几天内,储某某、闵某某采取上述手段共在全椒县、明光市、凤阳县等地作案6次,抢夺现金4055元,这些钱均为老人们赖以生活的养老钱。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告人近亲属,告知其务必全力配合被告人退赃退赔,争取从宽量刑建议。最终,在被告人近亲属的配合下,二被告人自愿退还全部赃款。今年5月25日,凤阳县检察院以抢夺罪对储某某、闵某某提起公诉。今年6月13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1年,各处罚金5000元。

假名医推销保健品诈骗老年人

“他们诈骗所使用的都是一些保健品,却向老人们谎称是治病的药品,从而使老人们产生错误认知。这些保健品每盒价值四五十元,卖给老人们时却上千元。”7月4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程伟在谈起“郭某、徐某某等人诈骗案”时说。

1981年5月出生的郭某是利辛县人,曾因诈骗罪被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为实施保健品诈骗活动,郭某对团伙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徐某某担任销售小组组长,郭某甲担任后勤小组组长,王某某担任会场主持人。销售小组成员负责将联系好的老年人带至会场,并进行所谓的免费体检。会场主持人王某某则吹嘘,邀请到北京、上海等地的“医学专家”给老人们作“健康讲座”。当老年人持体检结果找会场的专家咨询时,各被告人积极推荐“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和“四怀糖脂安胶囊”,谎称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脑血管方面疾病。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以900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老年人,牟取暴利。2016年6月,郭某等人在肥西县上派镇诱骗被害人周某某购买20盒“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骗取现金1.8万元。

2020年3月中旬,被告人徐某某等3人被抓获归案。后被告人郭某等4人主动投案。2021年3月17日,公安机关以郭某等7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肥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今年6月14日,肥西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郭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刑罚。(胡海波 童晶晶 孙梦琳 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