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成长 肥西法院依法变更监护人
来源:江羽杉 2022-07-12 15:26:20 责编:于迟

7月9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申请人李某和王某系未成年人小月(化名)的爷爷奶奶,小月的父母于2015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月由父亲抚养。但此后小月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2019年其父亲因病去世,小月越发思念母亲,2021年暑假期间,爷爷奶奶将小月送至母亲即本案的被申请人吴某处生活。然而,小月与吴某一起生活的一年时间里,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健康快乐。

在庭审中,申请人了列举相关证据,其中有公安出具的《情况说明》、接处警记录、社居委出具的《情况说明》、学校出具的《情况汇报》及医院的《出院小结》。从证据材料中可以看出,吴某作为母亲,在抚养照顾小月期间,不仅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还曾对多次小月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另外,陆莉法官在庭外询问了小月的想法,小月明确表示了更希望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为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生活、学习和成长,肥西法院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吴某对小月的监护资格,并指定申请人李某、王某为小月的监护人。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肥西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在每起案件中用心办案、查明事实、审慎对待,用法律托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明天。(江羽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