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45条措施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 2022-07-14 09:27:25 责编:夏平

7月1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45条措施,以此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这45条措施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统揽,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讲政治、重落实、提质量、强作风”为导向,围绕“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的目标任务,涵盖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强化涉民生领域诉源治理、持续增强监督办案质效以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管党治检工作走深走实等5大方面。

在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方面,共有10条措施。其中要求,推深做实“府检联动”工作,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民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以贯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在强化涉民生领域诉源治理方面,共有9条措施。其中要求,实施检察暖民心行动,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净土。在持续增强监督办案质效方面,共有9条措施。其中要求,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以大数据赋能检察业务发展。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共有9条措施。其中要求,加强下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专业化建设,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推动宣传工作守正创新,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在推动管党治检工作走深走实方面,共有8条措施。其中要求,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检察人员作风转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等等。

为确保这45条措施落到实处,省检察院要求把“质量建设年”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中去谋划和推进,各级检察长要扛起责任,靠前指挥,顶格推进,各分管领导要统筹抓好具体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协调,同时要强化督查考核和上下联动。(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