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表达群众的认可;一声感谢,激励法院人的担当。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连收到两面锦旗,两起案件当事人不约而同以这种方式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民生无小事 公正暖民心
日前,当事人陆某带着幼小的孩子冒着夏日酷暑将写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合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莉、法官助理马惠琳的手中。
2018年11月28日,陆某与李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李某因租地植树资金周转需由陆某出资80000元,双方对款项的使用及利息等均在协议中进行了约定。但三年时间过去,李某仅归还20000元,陆某诉至法院主张李某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剩余的60000元款项,未予支持利息,二审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依据法律规定支持了陆某关于利息的上诉请求。
“因为这个案件我焦虑的整夜睡不着觉,我们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李某说他只返还两万元,这太气人了,现在我的诉求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陆某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监督依法行政 保障合法权益
7月中旬的一天清晨,当事人程某某与老伴专门从肥东赶来,向合肥中院行政庭李琦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其感谢之情。
程某某在1999年4月,通过与原肥东县富旺乡先进村委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承包了该村18.55亩土地。2016年,肥东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关系,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确权登记工作。程某某与其他人一样,领取了新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程某某发现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遗漏了流转给第三人的6.97亩土地,遂以肥东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新颁的承包经营权证,重新颁证。在诉讼过程中,肥东县人民政府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颁证行为的合法性,合肥中院遂判决撤销肥东县人民政府为程某某所颁发的确权证书,并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确权行为。该案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判决生效。肥东县人民政府根据判决启动了重新颁证程序。
“是法院的公正判决推动了政府的重新作为,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程某某为表达感谢,冒着酷暑来到合肥中院送来锦旗“人民法官为人民,秉公执法暖人心”。
民生无小事,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感谢,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肯定,更是对每一名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苦干实干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诠释责任担当,公正高效司法,强化民生保障,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