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进行释法明理,为化解矛盾打好基础。
原告汪某与被告程某同村,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汪某借钱。2010年4月,程某出具借条一张,写明向汪某借11500元。至起诉之日,程某尚欠9900元本金未还。范岗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集约送达、电话联系程某均无果,从原告处得知程某因病残疾、电话停机,遂决定到程某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并了解案情。在程某家中,干警与其拉起了家常,并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通过沟通交流,程某签收了应诉材料,为案件的下一步审理奠定了基础。(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