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副书记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副书记在护航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旌德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书记工作的通知》,坚持“谁派出谁管理”原则,派出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法治副书记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法治副书记参与村级法治事务,坚持专业化与法治化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副书记的作用。
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村法治副书记各项管理规定,加强村(社区)法治副书记管理,按照季度报送报表、年底报送总结、日常报送信息的模式,要求各法治副书记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好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提升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开展专项活动。开展“法治副书记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功能, 及时调解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推动各类信访案件化解;开展“法治副书记助力乡镇企业”专项活动,详细了解企业制度建设、合法合规审核、矛盾纠纷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并加以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学习提升。对法治副书记年度学习作出计划安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对法治副书记进行政治、业务、作风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训。
做好传帮带教。法治副书记“以师带徒”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传帮带工作,弥补“法律明白人”在法律知识储备量上的不足,建立“一人一档、一村一卷”帮扶台账,实行法治副书记与所在村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帮扶制度,每年至少完成一次所在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叶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