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皖安[2022]13号)文件精神,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监管。
一是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和使用行为的通告》,要求全县各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自通告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全部完成非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工作。
二是加强对气瓶充装人员的安全培训。集中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人员开展气瓶充装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各充装单位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使充装人员牢记气瓶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危害,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提升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气瓶充装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采用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查问题、抓典型,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和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安全气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从事充装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充装行为,切实消除充装安全隐患。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不得储存、倒装、运输瓶装液化气,督促各充装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好气瓶充装关,严禁充装超期、翻新气瓶、黑气瓶,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责令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截至目前,检查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4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 (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