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调解离婚。
案件初期,承办法官通过对案卷材料的查看,知晓原告范某此前于2020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于是对当时的庭审笔录和判决书进行分析,又通过与当时案件的审理法官沟通后了解到,本案的原告与被告此前就已经分居两地,双方沟通很少,原告方离婚态度坚决,认为双方矛盾较大,无和好可能。被告方身患重大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书记员在送达过程中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时,被告又向法庭反映,自身病情恶化,目前又有轻度中风,自身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当即决定进行走访调解。
顶着午后的烈日,在驱车近两个小时后,法官来到了被告杨某家中。在杨某家门口,法官以聊聊天,拉家常的方式,深入了解到双方的婚姻矛盾的根结所在,也明白了目前杨某所面临的困境。基于目前情况,法官向杨某分析了利弊,对杨某进行了开导,鼓励杨某不要放弃,要对生活燃起希望,并且现场与原告电话沟通,进行调解。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互换意见之后,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离婚,为这桩婚姻划下了句号。(毕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