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法院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来源:张敏 2022-08-08 19:27:06 责编:齐晓迪

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何某某等17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郭某某伙同何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与王某某等人共同计议,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700余吨,情节严重,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郭某某、何某某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最后,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