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不止步 集中执行常态化
来源:周圆圆 2022-08-22 17:26:52 责编:于迟

执行攻坚出重拳,炎炎夏日不止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部署,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司法权威,庐江县人民法院盯重点案件,聚力突破;促信用修复,妥执善执,再掀夏日执行热浪。

8月18日清晨六点,1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完毕,在接受院党组书记、院长沐方斌指令后,兵分三路,奔赴各执行现场,拉开庐江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七场的序幕。

抗拒拘传 依法拘留

张某某因故意拖欠借款被宋某诉至法院,在诉讼阶段,张某某就躲至新疆,企图通过销声匿迹来逃避债务。最终法院依法通过公告送达相应文书,并判决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7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依旧置若罔闻,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进行财产调查,发现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其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多次上门查找,始终大门紧闭,向邻居打听其下落,也是很久都没见过张某某了,听说是去外地投奔亲戚了,执行干警遂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张某某犹如人间蒸发,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近期,执行法官获得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回到庐江并在某单位工作的线索,18日集中执行行动这天,执行干警率队至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工作单位,起初执行干警希望通过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劝说张某某到法院解决问题,谁料被执行人张某某情绪激动,反应强烈,既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更是拒绝配合到法院。

面对顽固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强制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不料被执行人张某某竟出言不逊还暴力反抗,拿起身边的水壶企图殴打执行干警,见此情景,在场四位执行干警迅速反应,一边用催泪喷雾制服暴力蛮横的被执行人,一边合力将其手中的水壶取下并为其带上手铐。

即使被强制制服,戴上手铐,被执行人张某某依旧蛮横无理,一边辱骂执行干警,一边口出狂言,声称就是不去法院。两位执行干警强制将其押送至警车的过程中,张某某仍旧拒绝配合,试图强力挣脱,将一位干警手臂咬伤,另一位干警手臂挠伤,两名干警强忍伤痛将其带上车,最终张某某被成功拘传至法院,鉴于张某某的暴力袭击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扣押至羁押室。

对于被执行人张某某多次逃避履行义务,且态度蛮横、暴力袭击执法人员,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体检、核酸检测等程序,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送拘。

善意执行纾困难 群众满意送锦旗

就在8月18日这天中午,一面印有“解难为百姓,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寄送到了童中兵法官的手中,对执行局执行干警的高效为民执行表示由衷地感谢。

2018年2月,肖某和吕某某夫妻二人因资金周转,向李某某借款130万元,并约定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可借款后却迟迟未能归还。李某某遂一纸诉状将肖某夫妇告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肖某、吕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人民币145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肖某夫妇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寄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线上查控,同时为防止其财产流失还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但一无所获,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却发现其电话早已停机,不见踪影,执行干警遂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下达限高令。

案件虽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从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的任何线索,并与申请人密切联系,合力查人找物,最终发现被执行人有一套位于昆山的房产,执行干警遂第一时间对该套房屋进行了查封,然而,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义务,在诉讼保全阶段,执行干警办理查封手续之前就以隐瞒欺骗的手段将该套房屋出卖给案外人黄某某,并收取了首付款40万元,后因法院查封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肖某在签订合同后就将该房屋交付给案外人黄某某居住使用,黄某某一家四口均居住其中。

案件执行再次遇到了瓶颈,面对申请人利益与案外人权益的保护与平衡,执行干警一边梳理案情,一边从中调节,8月18日上午,为了让案外人配合法院办理房屋腾让手续,执行干警再次做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李某某考虑到房屋在外地且财产处置过程中的困难,同意法院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案外人黄某某40万元,便于法院后期的房屋腾让事宜。双方利益得到平衡,案件最终妥善处理。黄某某为表示感谢,当即前往街道赶制锦旗,送到了法院。

快执涉企案 受赞获锦旗

无独有偶,就在这天下午,一面印有“强制执行解民忧 维护营商好公仆”的锦旗也送到了执行局干警的手中,企业负责人紧握执行干警的手,表达着对执行干警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快速全部执结到位的感激之情。

庐江某建材公司与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庐江某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庐江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庐江某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庐江某建材公司货款共计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大更是涉及企业追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两被执行人发起查控。经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有足额存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该账户进行冻结,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主动与两被执行人联系,希望通过释法明理方式劝说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两被执行人不为所动,8月18日清晨,执行干警直接前往被执行人企业,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不到40天,该起涉企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下午来到法院送锦旗。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30余人次,实际执行到钱款案件22件,执行到位110万余元,拘传16人,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14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执行的2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周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