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双方就解决该案达成初步共识,双方当事人回去后可以达成执行和解的形式向法院递交书面材料”,“好的”。经过三个半小时的沟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确认书上签字,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现场达成和解,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执员之一杨巍参与了该执行案件的和解过程。
88个执行案件、97名申请执行人、138个商铺,在程某某、汪艳华等与某商业运营公司、某置业公司仲裁一案中,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某商业运营公司应将商铺返还给程某某、汪艳华等业主。立案执行后,合肥中院执行局法官立即前往现场实地调查,走访了某商业运营公司等,该商场主要销售家具建材,商铺经营者部分代理的是国际知名品牌及国内一线品牌,强制返还商铺,将对商场整体形象和其他经营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申请执行的97户业主、商场的其他808户业主、某置业公司、某商业运营公司、租用商铺的经营者,各方利益一时难以平衡。且案涉商铺所在楼栋为虚拟商铺,强制返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可能对其他800余户业主利益带来影响,造成涉案各方的利益损失。
“这个案件如果强制执行,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考虑到对商场其他的800余户业主的影响,尽量将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我们尝试促成双方和解。”因涉案人数较多,合肥中院先后六次组织各方沟通,8月22日,人民陪执员杨巍参与和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当日下午,双方代表来到调解室,因涉案情况复杂,问题众多,各方意见不统一。经过了三个半小时的反复讨论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意见,避免了直接执行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在执行案件化解现场,杨巍全程仔细聆听了双方诉请,厘清双方当事人争论要点,并积极帮助执行法官与各方沟通,促成双方和解。“执行工作的繁琐,执行局法官的专业、敬业,让我感触良多,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很多人在默默守护”,杨巍表示将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陪执员的作用,架起群众和法院之间的桥梁,帮助法院顺利执结案件。
据了解,此次执行和解是合肥中院选聘人民陪执员后,人民陪执员首次参与执行案件并促成案件成功和解的范例。自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以来,合肥中院积极探索落实人民陪执员制度,落实多元解纷机制,选聘6名人民陪执员并推动人民陪执员参与案件执行,为提升执行公信力和执行工作质效、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汇聚了更大合力。(马晶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