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新办法,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打通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保驾护航。
精准普法,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氛围。组织涉农单位利用逢集时间或重大节点期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房屋产权、赡养继承、婚姻家庭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基层活动,促进群众学法,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组建农村普法讲师团,用通俗生动的“法言法语”, 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宣讲党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横幅、LED电子屏、墙体标语等形式宣传乡村法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让百姓在耳濡目染中提升法治意识。
提升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司法所等力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党政机关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重病患者、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同时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对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化解矛盾,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基石。建立“网格调解”模式,在每个网格建立网格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创新推行“初访必调、访前荐调、访后续调、调后问效”的调解工作原则,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充分考虑矛盾双方的客观诉求和思想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工作,打通调解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推动更多调解力量向基层用力,畅通矛盾纠纷解决全流程,满足群众尤其是弱势困难群体的法治需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基层维稳的基石。(柏跃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