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检”影】张蓉芳:以法为盾,守护未来
来源:张怿 2022-09-05 15:07:59 责编:于迟

编者按

今年以来,蚌埠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担当助力蚌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检察院开展“奋斗者·‘检’影”系列宣传,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奋斗者故事,展现新时代蚌埠检察人坚守正义、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奉献担当的奋斗姿态,凝聚起广大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



“以法为盾,守护未来”,作为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业务骨干,张蓉芳始终扎根一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用全面、优质的司法服务,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责任担当。从检12年来,张蓉芳先后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少捕慎诉,做迷途孩子的“指明灯”

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容易冲动,犯罪动机简单,犯罪行为带有很大的盲从性和随意性。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张蓉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人文关怀融入办案的每个细节,开展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技能培训等多维帮教。2020年至今,共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4人。

在办理一起持械聚众斗殴案时, 她经过反复审查发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为了“哥们义气”参与殴斗,主观恶性不大,又真诚悔罪,不逮捕不致于再次危害社会和妨害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未检工作不只是惩罚,更重在教育。”张蓉芳依法不批准逮捕二人,同时针对涉案人员存在的家庭监护缺失等问题,采取规范听证、制发督促监护令、延伸办案等一系列措施,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嫌疑人合法权益。

2021年7月,她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该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均系高二学生,二人因偶发矛盾打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顺理成章,但她却说:“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8岁,他的人生刚刚起步,我们的决定一定要慎之又慎。”她积极对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犯罪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她与双方父母多次沟通、协调,耐心释法说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从一开始的不接受到最后的包容理解,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得以重回课堂,继续学业。

对她来说,每一个未检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是坚持依法办案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结果,她以检察担当和温暖,帮助迷途的少年按下新生活的“重启键”。 

用心呵护,做受伤孩子的“保护伞”

2021年,张蓉芳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长、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多,她第一时间与侦查机关联系,及时调阅刑事卷宗、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等形式提前介入侦查,实现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

她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向涉案小学书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履职,对在校未成年人开展适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针对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情况,本着让司法更有温度的原则,她对家庭困难的5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再加以心理疏导、教育帮扶等多元化救助,综合性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她邀请专业老师到涉案村庄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讲座。一系列法治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预防,做成长道路的“清洁工”

张蓉芳常说:“普法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2020年接手未检工作后,张蓉芳同志积极开展法治宣讲80余次。2021年她受理了一件聚众斗殴案件,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她细心地发现有一个孩子到场但没有参与打架,于是便询问他为什么没有动手,“我听过你们的讲座,那样是犯法的,我还拉了我朋友让他不要动手。”孩子的回答让她明白了法治宣讲工作的意义。那以后,她更是把法治宣讲工作常态化开展。

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督促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2021年4月23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馆使用,她起草《怀远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轮训制度》,建议检察院与县教体局联合,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馆一年多来,已有5000余人参观基地,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多年来,张蓉芳始终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这是教育的真谛,也是她作为一名“未检人”的信仰。(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