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无烟”开学季
来源:王琛琛 吴瑾 2022-09-09 15:58:25 责编:黄河

9月6日,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皋城分局裕安管理所(站)接到群众投诉,称裕安区月亮岛附近有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向自己的儿子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经过对投诉人询问并固定证据,确认了购买者的身份,是一名只有15岁的未成年人。随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电子烟专卖店进行检查,通过对涉案当事人的询问并调取店内监控记录等,面对确凿证据,专卖店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皋城分局裕安管理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某专卖店负责人作出警告、没收79元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各校陆续开学,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加大了校园周边执法专项检查力度。同时呼吁广大零售商户、电子烟零售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下一步将与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强卷烟、电子烟市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商户规范经营。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王琛琛 吴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