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陈思:“破立并举”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正言 2022-09-15 10:01:10 责编:于迟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有序推进全市法院“七项重点工作”,为合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涌现了一批忠诚担当、勤勉敬业、公正为民、清正廉洁的先进人物。为激励合肥法院队伍与时俱进、攻坚克难、改革创新,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合肥法院干警良好风貌,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9月7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先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将陆续刊登30名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多维度展示全市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新作为、新气象、新形象。

 

陈思,现任合肥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近年来多次被评为合肥中院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承办的两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件。

破产重整,“烂尾楼”喜获新生

文达集团、国购集团、华安外经、春天公司等,都是耳熟能详的合肥本地知名企业,但是由于经营不善等问题,先后遭遇破产危机,对企业发展、员工维权带来巨大挑战。作为民三庭庭长,陈思不畏急难险重,勇当办案主力,将依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位,稳妥推进案件审理,帮助企业“涅槃重生”。

坐落于合肥市瑶海区的春天城市广场,2016年开始开发建设,2019年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成了“烂尾楼”。2019年4月,合肥中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对春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此时的春天公司项目进入停滞,楼盘和银行账户均被采取保全措施,备案销售定点贷款银行停止贷款发放,春天城市广场建筑主体结构刚刚完成,内外墙、电力、消防、地下车库机械车位均未完工,500多户购房业主的房产交付无望。

企业、债权人、业主、员工多方利益交织,破产清算显然不是最优解。陈思指导管理人对春天公司进行资产调查和评估、债权登记审查、偿债能力分析,2019年12月25日,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仅仅23天后,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进入了“复活”的“快速通道”。在审慎研判后,管理人承担起开发商的责任进行续建,经过9个月的建设,项目顺利竣工。

交房并不如期望中的顺利。“烂尾楼”不同于一般正常建设的商品房,因为耽误了工期,施工许可证过期、破产受理后建设单位申报验收资格、合同完工日期滞后的违约处罚等等问题一个个冒了出来。陈思协调市质监站、市自规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打通验收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2021年10月,该楼盘正式向业主交房。

“创优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虽然破产,但是仍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综合考量各方利益,我们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努力实现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陈思对危困企业进行“综合诊治”,不仅使案件审理效率大为提升,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还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敢闯敢试,“新路子”促共赢

从普通的破产清算到破产重整,陈思坚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探索破产重整的审理机制,大东方公司破产重整案的成功办结,是合肥中院历史上首例破产重整案件。以此为起点,合肥中院逐步探索出适用企业破产重整的“合肥经验”。

2013年10月21日,合肥中院受理大东方公司80余名职工的破产清算申请,而在这之前,合肥高新法院共受理以大东方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100余件,涉及大东方公司劳动仲裁系列执行案件83件。此时,大东方公司已经停产7年,名下无土地、房产可供执行。

如果执行破产清算,80多名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有损债权人权益,企业股东收益大有损害,将是一败俱伤的结果。况且,大东方公司的31个药品注册批文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如果坚持清算则无法进行处置转让。此时,合肥中院并没有破产重整的先例,摸着石头过河是个冒险的决定。陈思提前一年介入案件调查,他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药品注册批文的司法处置变现问题,根据市面上其他药企的投资意愿选择股权拍卖方式,权衡各方利益多次调整重整计划草案,最终大东方公司顺利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经过长达68小时的公开拍卖,大东方公司100%股权以8103万元,溢价率170%成功拍卖,完全超出陈思的预料。高出拍卖底价的5000多万,使职工工资、债权人权益、国家税款、原企业股东权益都变为可能,这样的案例在全国都不多见,该案被安徽省高院评为2007至2017十年间全省法院十大破产案例之一。

多方联动,“一盘棋”护发展



从2021年7月到2022年7月,合肥中院参与制定和推动的府院联动机制相关文件共27个,其中合肥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为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注入了“强心剂”。在此基础上,陈思积极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规局等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形成了统一意见,帮助争取税收申报优惠,设立企业破产保障资金等,解决了一批破产案件中的“堵点”问题。

破产重整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等方面参与。为了推进各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转,合肥中院大力推动建设合肥法院“破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并于2021年12月正式上线,11家银行接入系统,资金监管、文书交互、财产线上调查等工作全流程网上处理,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信息化手段为破产审判注入强劲动力。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今年初,合肥中院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陈思参与到每一轮的调度会中,前后20次深入基层法院进行精准指导,了解处置进展,分析问题原因,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推动200余件积案顺利结案。今年以来,合肥法院破产案件结案率提升了50多个百分点,审理周期大幅缩短。“陈庭长自己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对庭里破产事务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收集材料,有的负责对接基层法院,有的负责协调政府部门,大家人岗适配,分工明确,工作成效明显”,民三庭法官助理叶兆国如是说。

“破产案件往往债务金额高、适用法律和政策问题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普遍较长”,陈思说,“民三庭将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全力处理好每个当事人的利益,积极创新和转变审判思路,规范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打通企业重整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水平,以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我市创优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