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共广德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示范点进行了通报表彰。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市级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综合先进奖二等奖,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婷婷荣获先进个人奖。
2021年,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全市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工作目标,切实压实河长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运行,通力配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河湖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