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以来,怀宁县人民法院洪镇人民法庭在辖区内全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近日,洪镇法庭庭长胡兰生带领法庭干警多次到辖区洪铺镇、江镇镇、平山镇、黄龙镇与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及政法委员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推广进行交流座谈。
在交流过程中,法庭干警详细介绍了“三进”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开展方式。胡兰生表示,调解员可以通过登录调解平台,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开展案件受理、纠纷化解、在线调解、提交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申请等工作,实现源头预防、萌芽化解,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调解平台的设立及推广旨在强化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引导辖区内村(社区)作为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法庭共同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下一步,洪镇法庭将持续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推广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辖区各村(社区)全覆盖,将这一平台打造成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使群众遇事找调解、调解用平台,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