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司法局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
来源:滁州司法 2022-09-22 09:35:34 责编:于迟

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一份主体清单”确保资格合法。编制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共计确认45个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备制定资格,并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

二是“一件事项目录”加强源头管控。每年度汇总制发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明确承办单位及完成时限,实现源头管理、过程管控。

三是“一项落实办法”强化文件审核。坚守法律红线,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未经过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予研究,合法性审核不通过的文件不予审议,合法性审核意见不落实的文件不予印发,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

四是“一个文件平台”实现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全面推进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实现全市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五是“一次事后评估”深化监督实效。注重发挥后评估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要监督作用,制定出台《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文件后评估工作,有效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合法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滁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