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帮助其解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9月22日,界首市司法局联合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就社区矫正对象武某经营性外出是否符合条件一事,进行了公开听证。
此前,司法局与检察院已对武某外出请假原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查,通过对武某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到企业走访、与员工谈话等方式,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听证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武某自入矫以来的表现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说明。听证员针对企业经营状况,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措施以及监管实效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开展讨论交流。
经过充分的论证评议,认为武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实现社区矫正执行不打折,企业生产经营不受挫的“双赢”,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简化武某请假的审批程序,为其提供便利。(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