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执行义务的“闹铃”
来源:郑浩源 2022-09-23 17:18:23 责编:齐晓迪

9月22日,当事人赵某带着一沓现金来到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服务大厅,这是当事人赵某在主动履行自己的债务。此时距离申请人申请执行仅过去一天。

9月21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收到申请人某装修公司的申请后,立即联系当事人赵某,了解到赵某因不满意该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作,故未及时履行案款。执行干警及时联系负责当事人所在片区的青年干警,青年干警通过沟通,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并郑重告知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赵某随即表示第二天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年来,岳西法院执行局探索建立多项新工作举措。通过“预执行”机制,在执行立案审查阶段,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及时向义务人发放《预执行通知书》。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开展以来,履行完毕及达成和解共计114件,实现简案速结,极大地提高申请人兑现自身胜诉权益的速度。同时,也能够通过在执行立案前化解纠纷来减少执行案件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郑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