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用温情和法律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缓和了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高某(女)与陈某(男)原系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女,后两人于2020年3月协议离婚,并约定了抚养方面等内容,高某因与陈某就孩子抚养费及学费给付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抚养费及学费。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为缓和双方矛盾、修复亲情,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理念,融情于法、情理结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亲情为切入点,当起父亲、母亲、孩子中间的“粘合剂”,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就抚养费数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寄语: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处理,不仅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成长,更希望通过情法并用的调解过程,唤回往日亲情。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给予的关爱与陪伴。(桐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