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委依法治市办认真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
来源:段玮玥 2022-11-08 12:16:26 责编:齐晓迪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皖法办发〔2019〕11号)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近年来,淮南市委依法治市办认真履行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审查职责。

及时报送备案。严格按照《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要求的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备案时间,对需要备案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在印发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备案报告。2019年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备案文件共计12件。

严格内容审查。建立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台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存档备查;定期开展研究评估,对不报送或者不按时报送备案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县区、部门、人民团体,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其限期补报并定期通报;认真准备制定说明,详细介绍制定意图、制定依据、主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签发情况等。

建立衔接机制。取得市委办公室工作支持,定期安排专人前往市委办公室登录相关系统查阅和法治工作方面有关的文件,确保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衔接,对在前置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修改,扎实做好法治备案审查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019年11月、2020年3月先后制定印发《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淮法办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提示函》(淮法办函﹝2020﹞1号)。明确了备案主体、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备案时限及备案格式等,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备案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全市法治工作的统一性和协同性。(段玮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