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11月23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聂晓静,局公法股负责人孙林林等一行4人就农民工李某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庭审旁听。
据悉,年近七旬的农民工李大爷,被工地老板拖欠工资3万余元,一直未给。最终,在主审法官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安徽勇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承诺将在约定期限内将拖欠工资一次性支付给李大爷,同时被告当庭将该案件的诉讼费履行支付给原告。
庭审旁听中,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围绕承办律师庭前准备、法庭辩论、庭审记录等方面考察法律援助律师对案件事实了解、证据材料的判断分析、法律关系运用及辩论技巧、临场发挥等情况。从旁听的情况来看,承办人能认真负责准备法律援助案件,庭审中的各方面表现较好,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韩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