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马鞍山市智新公司将一面印有“千里执行入川蜀 为企追款显担当”字样的锦旗送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法院执行为民、尽职尽责表示感谢。
马鞍山市智新公司与四川省金金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该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被告金金公司自愿偿还原告智新公司货款76万元,但被告未按调解文书履行偿还义务,智新公司讨要无果后,向博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财产情况,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并耐心细致做好被执行人的明法释理工作,明确告知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不偿还欠款。
今年6月中旬,执行法官李文带领执行专班长途跋涉,跨越两省三市,一同赶到位于乐山市的金金公司厂区现场了解经营情况,并查封了公司生产设备。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查封生产设备确实会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执行法官便允许其继续使用生产设备。随后,执行专班前往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筹资归还欠款,约定开工后第一时间结清货款。
执行现场
本以为被执行人能主动还款,没想到10月中旬,李文收到消息,称被执行人公司可能要破产,李文带领执行专班连夜赶往乐山市,经过多次查询,发现该公司在乐山农业银行尚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随即便到其开户银行采取实地扣划等强制措施,几经波折,最终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了债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