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社区矫正大队为大学生社区矫正对象便捷办理入矫和请假手续
来源:林春 2022-12-28 11:40:03 责编:齐晓迪

近日,寿县社区矫正大队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便捷入矫手续。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在合肥某高校就读,尚未毕业。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是在校大学生,因法律意识不强,受到他人哄骗,在利益驱使下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兜售给他人网络犯罪使用,张某在受到法院审判之后十分懊悔,认真地接受寿县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希望能够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为了方便张某继续学业,寿县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与张某沟通协调办理入矫时间,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并对其进行了入矫教育和入矫宣告。张某到司法所报到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张某在合肥某高校读书,符合社区矫正对象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也对张某进行了告知。

寿县社区矫正大队为大学生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便捷入矫、请假手续,既彰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了脱管漏管,也体现了社区矫正机构的人性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