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司法救助、冻结扣划、提供担保等执行措施,促成一件交通事故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方某驾驶摩托车碰撞相向而行的重型自卸货车致受伤,方某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判决霍山某运输公司在超出交强险部分赔偿方某各项损失40余万元,某汽车服务公司在三者责任安全统筹限额内替代赔偿。但两公司期限内均未履行赔偿义务,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未发现某汽车服务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冻结扣划霍山某运输公司账户5万余元,与赔偿款数额悬殊巨大。另外,承办人员还了解到方某已故,其父母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目前均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极为困难。为了让两位老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承办人员一方面积极为方某父母最大限度申请司法救助金额近8万元,一方面着手查找运输公司名下资产。经核实,除挂靠车辆外,运输公司剩余部分车辆已因经营不善转让,存在权属争议大、处置困难的问题。
在双方都有意愿协商解决、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的基础上,承办人员要求运输公司积极筹措十万元现金送交法院,剩余的10万余元赔偿款,则要求运输公司于限期内一次性付清,各股东对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圆满执结。(汪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