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来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2023-01-06 17:03:46 责编:聂静洁

1月4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家事审判庭庭长潘姝表示,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平日生活中,对对方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雨山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根据这一新规所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目的在于解决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意味着财产申报正式成为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告知书事项,当事人需申报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工资、补贴、房产、车辆、存款、股票、股权、投资型保险、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以及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不动产等。若故意隐匿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伪造债权债务的,法院将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如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也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雨山法院表示,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婚姻家庭审判工作作为推进平安雨山、法治雨山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婚姻家事审判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全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