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一名当事人走进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李伟的手中并说道:“案件的执行速度超出了我的预期,法院真是‘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2019年冬天,余某因急需用钱向宋某借款20000元。一年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余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余某偿还宋某20000元。判决生效后,余某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余某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进行查询冻结,限制其高消费。执行法官考虑标的额不是很大,多次与被执行人余某电话沟通,耐心劝导余某及时还款。最终余某将这笔欠款打到了法院标的款账户。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