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法院举行解除强制医疗案件听证会
来源:姚军 2023-01-16 17:07:41 责编:聂静洁

1月13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在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召开听证会,就一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合议庭全体成员、申请人及诉讼代理律师、被申请人出席听证会,医院方代表、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听证会。合议庭经评议,当场作出了解除对被申请人李某某的强制医疗决定,并责令李某某的亲属对李某某实行密切监管并确保其继续接受治疗。

2022年2月8日早上,李某某携带一水果刀和黑色丝袜从家中离开寻找抢劫目标,上午11时许,在肥西县某乡镇对行人谷某进行抢劫,后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李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对于抢劫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

2022年4月,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李某某强制医疗,肥西法院于2022年5月7日作出(2022)皖0123刑医1号强制医疗决定书,决定对李某某实施强制医疗,后李某某在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依法接受强制医疗。

2022年12月18日,李某某的父亲以李某某病情已经得到控制、无人身危险性为由,申请对李某某解除强制医疗。

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了解强制医疗对象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肥西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在被申请人李某某接受治疗的医院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前,合议庭全体成员会见了李某某,与其进行了交流,未发现其有明显异常行为。

在听证会现场,合议庭听取了被申请人李某某的父亲、诉讼代理人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的事实、理由,申请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被申请人李某某的主治医生、医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经审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被申请人李某某“经治疗后妄想症状基本消除,自制力部分恢复,目前病情控制良好,无明显精神病症状,情绪较平稳,危险性评估为0级,可以出院合议庭结合被申请人的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当场作出了上述决定。

这是肥西法院首次在被申请人接受治疗的医院召开解除强制医疗案件的现场听证会。举行解除强制医疗案件的现场听证会,是肥西法院贯彻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写照。通过现场听证,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强制医疗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消除分歧、化解矛盾、宣传法治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