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旌德县兴隆镇一社矫对象谢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向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据了解,社矫对象谢某某今年78岁,与三个儿子有多年矛盾。目前与其老伴在小儿子家中居住,因其他儿子并未赡养两位老人,产生纠纷。为此,老人向司法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老人的儿子联系,希望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缓和双方矛盾。但老人的其他两个儿子始终不愿出面,无奈之下,老人决定起诉自己的三个儿子。
为解决老人的赡养纠纷问题,司法所对接了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为老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已接案,后续将联系老人的儿子,搭建双方沟通的桥梁,劝解当事人放下成见,共同赡养老人。如调解失败,律师也会及时帮助老人走法律途径,要求老人的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兴隆司法所表示,将持续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相关工作,以便帮助老人真正解决困难,并以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己任,秉承初心,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以高效的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江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