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任某刑满14个月被释放,刚走出某监狱的大门,来不及与前来“接风”的同伴们叙旧,就被在门口等候的龙子湖公安局分局刑警一队民警当场抓获。
“你是任某吗?我们是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刑警。”
“你们找我干什么?我犯了什么罪?”
“你在境外从事敲诈勒索犯罪,现依法对你采取刑事拘留。”
在民警亮明警察身份、出示相关证件后,任某低下了头,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时间回到2020年,任某偷渡到境外,入伙了当地的一个诈骗集团。在那里,任某的身份叫“技术主管”,通过指使他人给受害人发送木马链接,盗取通讯录信息,引诱受害人录制裸聊视频后,进而实施敲诈勒索。
2021年,任某回国后,并不收敛。通过买卖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而从中获利。同年,任某被滁州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抓获。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
2022年12月,龙子湖分局刑警一队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掌握了任某曾在境外实施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证据。经核查,任某正在省内某监狱服刑,经与监狱部门沟通,2月6日,龙子湖警方依法将刚出狱的任某抓捕归案。
龙子湖分局刑警一队民警顾迅说道:“你在境外犯下的案子或许早就忘了,但是受害人没有忘,我们更不会忘。”(蚌埠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