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超市销售农残超标芹菜被市监局罚款!法院:支持
来源:崔年 2023-02-21 16:10:53 责编:齐晓迪

食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会受到何种惩罚?近日,淮南市一超市因销售农残超标芹菜违法所得6.9元,被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

田家庵区一超市面向周边消费者以经营食品、日杂百货、生鲜等商品为主,2021年9月26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了该超市销售的芹菜,经抽样检验,芹菜存在农药毒死蜱残留超标问题。随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测报告书并询问该批芹菜来源,原系非固定摊位收购,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没有购进、销货凭证及账册,在对该超市进行现场稽查中,未发现上述批次“芹菜”,同时要求立即予以改正违法行为,该超市制作召回公告并张贴。同年12月12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该超市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芹菜”的行为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9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该超市对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满,遂告上法庭。田家庵区法院一审认为,该超市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芹菜”,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报告等证据在卷佐证,事实认定清楚。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芹菜”,被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该超市共购进5kg芹菜,进价4.6元/kg,总进价23元,以5.98元/kg全部售出,总售价29.9元,被告认定获利6.90元系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符合法律规定;关于罚款10000元是否畸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罚款的起点金额为50000元。但鉴于该超市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被告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芹菜”启动了召回程序,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减轻了违法行为的不良影响,被告按照起点罚款金额50000元的20%裁量确定罚款金额为10000元,依法减轻了处罚,适用法律正确。故被告对该超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芹菜”的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90元、罚款10000元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原告田家庵区该超市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该超市不服,表示接受被上诉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9元的处理。但是对上诉人罚款10000元的处罚不能接受。认为毒死蜱属于低毒农药,残留在毒死蜱的芹菜,消费者购买回家后,不是直接入口,经过清水浸泡、搓洗、高温加热能够达到去除农药残留理想效果。那么购进少量的芹菜用于销售,情节不严重,危害也不大。遂上诉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查,认为一审田家庵区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符合法律规定,该超市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