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据悉,李某系河南人,从2020年起在桐城某建筑公司工地工作。一次施工过程中,李某发生事故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进行了工伤鉴定,最终经劳动仲裁委裁决由该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3万余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得知该公司为李某办理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双方仅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有异议,遂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对数额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成功。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耐心、反复地讲明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向,建筑公司支付李某17万元赔偿金。长达两年的劳动争议纠纷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化解,当事人均对法官表示感谢。(朱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