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旌德县司法局三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即将施行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学习会上,三溪司法所邀请了派出所民警进行讲解,并宣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应法律条文。三溪司法所辖区为乡镇,社矫人员常骑电动自行车用以日常短途出行。民警强调了酒后骑行、超载误骑、骑行时不戴安全头盔等容易违规的情形,规诫社矫人员要举一反三、强化认识,不做违反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乃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不仅向社矫人员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还筑牢了社矫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思想防线,敦促他们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做到心理上学法守法遵法,也能在生活中向家人朋友普法讲法释法。(李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