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旌德县司法局三溪司法所依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已年过七旬的社区矫正期满人员孙某某举行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
自2018年孙某某入矫以来, 三溪司法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孙某某采取了一系列个性化的矫正措施。孙某某年老体衰且无智能手机,司法所便用实地走访、电话查访代替视频查访、定位巡查,通过要求孙某某每日向村委会报到的方式,代替“一日三打卡”制度。为孙某某申请免除公益劳动,转为加强对其的教育帮扶等等。
在完成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了孙某某安置帮教的相应政策,并为其送营养品,叮嘱他解矫后要遵纪守法、补充身体营养的同时也要补充精神营养。“感谢司法所对我五年来的教育和帮助,我以后一定不会再犯错了!”解矫后的孙某某激动地回应。
近年来,三溪司法所充分响应《安徽省社区矫正分期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根据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做好“规定动作”外选好“自选动作”,充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管理,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李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