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法院两干警获评优秀法治副校长
来源:石晓萌 2023-03-02 17:12:41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教育局、司法局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通报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中小学优秀法治副校长评选结果的通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红梅、烈山法庭负责人汪洪两名干警被授予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中小学优秀法治副校长荣誉称号。

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杨红梅把“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灵活运用于培育青少年的校园中,护航“小树”成长路。她积极沟通协调,促进区法院与区教育局建立“法教共建”协作机制,选派22名法院干警担任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日常的法治进校园工作,做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开展法治进校园提供了制度保障、人员保障。

杨红梅自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教室、操场、小学、中学,哪里有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她热心尽职,依托“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持续参与到依法治校工作中,用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法治教育的践行者

汪洪作为少年(家事)法庭负责人,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学校、社区、家庭等各个方面。积极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合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自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带领法庭人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法庭开放日”等活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校园纠纷”“家校矛盾”“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用真实典型案例为学生们剖析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种种原因,告知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使他们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引导自觉抵制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

近三年,汪洪共接待中小学校学生30余次,近1000余人,为烈山区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提供了新的方式和平台,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石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