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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受伤工友 丰乐司法所圆满调解纠纷
来源:王礼貌 温秀茹 2023-03-13 09:59:48 责编:李伟 王力 谷京荣

“刚出事那会,公司态度方面很强硬,一直不愿意主动办理工伤手续及相关赔偿事宜,听工友介绍,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丰乐司法所,所长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我忙前忙后,现在终于拿到赔偿金了。”肥西县丰乐镇双枣村村民靳某欣慰说道。

靳某家境一般,去年在安徽瑞通塑业有限公司厂区装货时,不慎受伤,导致右跟骨骨折。经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靳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经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劳动能力障碍程度鉴定为九级。因落下残疾又亟需费用继续治疗,靳某就有关伤残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的赔偿问题多次与安徽瑞通塑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均无果而终。

参虑到案情比较复杂,丰乐司法所决定联合双枣村共同进行调解,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调解。调解初期,该公司负责人余某认为,靳某受伤主要是未规范装货且疏忽大意坠地应由靳某自行承担受伤责任,从人道主义愿意支付一万元赔偿金。司法所所长向双方指出,靳某在余某的厂房装货的行为表明双方已构成了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虽然靳某受伤有自身的过错,但是该公司不能因此而免责,特别是该公司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受伤的主要原因。经过不懈的劝说,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意见,余某一次性赔偿靳某费用陆万贰仟四百元整。(王礼貌 温秀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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