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旌德县司法局庙首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来到庙首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及沿街商铺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并告知群众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商铺经营者自觉做到规范经营,坚决不卖虚假伪劣商品,定期检查销售的商品是否过期,确保不伤害消费者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及识假辨假的能力,也提高了商铺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反响。(饶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