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纷呈
来源: 陈小宝 2023-03-17 23:00:37 责编: 陈亮

近年来,泾县琴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了对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相关工作计划在网站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述职内容涵盖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按时报送工作简报、重点工作季报、法治建设年报等。

该镇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法律明白人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了赤滩村法治文化街区、马头村和乐琴村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涌现出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扎实开展集中学法月活动。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结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组织法治副书记等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根据“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要求,利用每周一早学时机,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学法活动。组织正科级领导干部参与宪法考试。完成了全县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工作。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上法治课活动。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法制度。

二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将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负责人提拔为副科级。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梳理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情况,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现场对马头野生动物园项目、赤滩景区、新源混凝土等15家企业提出问题全部办结。开展了“访千企、解难题”活动,调研了畅通工程、涵管项目、鼎食之家存在的问题,并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企业均表示很满意。深入开展了“优环境,稳经济”活动,现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申报入库,办证难等问题,企业表示都满意。开展了送法暖民企业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受益企业经管人员达100余人次。组建了以镇党委书记为县级包保人,镇长为镇级包保人的包保制度,对辖区内9家重点企业及3个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包保,实行“一对多”全覆盖结对服务。常态化开展助企纾困走访行动,包保联系人走访企业200多次,召开企业对接会2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3场。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实行了“互联网+执法”,通过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系统进行巡查。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广大群众对政府的行政工作进行监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及时制止了一起私自违法建房。

五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镇村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调结矛盾纠纷74件。配备了专职调解员,村兼职调解员配备率达 100%。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全年行政应诉案件2件。

六是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法治建设巡察工作。

七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目前,镇综合执法大队有9人,具有执法资格证有6人。组织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充分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或佩戴行政执法证书,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亮明身份,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陈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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