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常态化
来源:张传广 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 2023-03-24 11:10:14 责编:于迟

一些行政案件反复纠缠于是否符合起诉、立案条件,经过行政复议和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有的甚至发回重审,几年甚至十几年仍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化解行政争议1082件,同比上升150%,化解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纳入规定性动作

2022年1月,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办理了程某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监督一案。审查案卷时,办案检察官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同时还存在未能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等问题。该院遂通过公开听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促成申请人与涉案企业达成民事和解等,一揽子实质性解决涉案行政争议。针对涉案食品公司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建议涉案企业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合法合规经营。2022年4月,涉案某食品公司完成违法行为合规整改,并规范完善了公司相关经营制度。

为常态化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省检察院把该项工作纳入“府检联动”机制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为专项清理和打击行动”,与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领域行政争议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多个专项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均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一项核心任务和必经程序。从涉案主体来看,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85件,化解涉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定群体行政争议448件。

强化法定职能以监督促进行政争议解决

2022年4月,持续4年之久的张某佳诉滁州市南谯区某镇政府和某村民委员会一案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2019年6月16日,张某佳以某镇政府为被告、某村委会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的拆迁安置款及逾期利息。法院一审判决某镇政府支付给张某佳拆迁安置款14万余元。某镇政府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行政判决,驳回起诉。张某佳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监督。省检察院审查认为,二审法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依法提出抗诉,后省高院裁定再审。再审期间,检法两院协同推进涉案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促成张某佳与某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协议补偿款,后张某佳撤回再审申请。

为实现以监督促行政争议解决,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全面审查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活动的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时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促使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对于法院裁判没有问题但行政行为不当,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则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促其依法履职,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据统计,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64件。

“一站式”多元化协同解决行政争议

2022年3月,亳州市检察院办理了桂某某与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监督一案。经调查发现,因承包地被分包给他人,桂某某相继提起民事和行政诉讼,但均被法院驳回。后桂某某申诉、信访长达8年。考虑到当事人系退役军人且家庭因病致穷,亳州市检察院多次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走访、协调,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揽子”化解方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亳州市检察院还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为桂某某发放退役军人优抚补助和相关困难补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

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努力将检察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衔接,2022年共化解“潜在之诉”“过期之诉”“遗落之诉”391件,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宿州、蚌埠、安庆等市检察院与法院、司法局共同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并建立行政复议、诉讼环节引入检察参与制度,推动了行政案件“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在监督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搭建人民群众与涉案行政机关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平台和通道,努力实现行政争议“一站式”协同解决。

强化领导包案发挥“头雁”示范推动作用

2022年6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牵头办理了汪某等人与某县房屋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监督一案。在审查案卷时李卫东发现,某中级法院在行政裁判中未经相关程序便对生效民事裁定认定的事实直接不予采纳,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向省高院提出抗诉。与此同时,李卫东还通过对涉案民事纠纷的深入核实、研判,紧紧抓住案件因民事纠纷引起及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等有利因素,与省高院就行政、民事纠纷一揽子化解达成共识。同时,积极协调三级院联动,多次到案发地耐心听取汪某等人的意见和诉求。最终,促成汪某与汤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行政机关依法对涉案房产予以变更登记,一起长达12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案件,多数存在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行民纠纷交织、争议持续时间较久等特点,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直接办理行政监督案件,率先垂范化解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化解难题。据统计,2022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共包案化解行政争议179件,有效发挥了“头雁效应”。(张传广 安徽法制报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