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矫正对象遇变故 关爱帮扶暖人心
来源:王哲 2023-03-31 15:09:36 责编:齐晓迪

3月18日,桐城市司法局范岗司法所工作人员收到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范某某信息,称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不能按时去司法所参与集中教育学习。接到消息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拨打了范某某电话了解情况。经了解,范某某母亲在上班期间因突发疾病,正在市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范某某在医院陪护脱不开身。了解该情况后,司法所及时批准了范某某的请假申请。

3月23日,范岗司法所获悉范某某母亲于当日上午经抢救无效后去世,范某某及其父亲因相关赔偿问题与母亲生前所在公司产生纠纷。该所副所长李诗舟立即同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一道前往范某某家中进行实地查访。原来,范某某母亲虽系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但经送医抢救五天后死亡,超出了48小时,按规定够不上“工伤死亡”,且范某某母亲已年满55周岁,超过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难以获得工亡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调解现场,李所长一方面就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范某某及其家属做了详细讲解,进行耐心的劝导;另一方面,积极与公司沟通,考虑范某某家庭条件和家属心情,结合桐城市类似案例,建议公司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一次性补偿范某某及其家属15万元。经过李诗舟的耐心调解,当天中午双方达成了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补偿金。

3月27日,范岗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范某某家中进行走访并开展心理疏导。因范某某母亲是其社区矫正期间的监督人,母亲去世后将范某某的监督人变更为其父亲。走访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以及监督人的义务和责任告知范某某父亲,并签订了新的监督协议书、责任书,变更了矫正小组成员信息表,做到社区矫正监管不缺失,走访帮教有温度。

走访结束时,范某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走访、关爱帮扶一再致谢,表示将服从监督管理,真诚悔罪改过自新,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