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庭法官,不但解决了我们之间的债务问题,而且修复了我们的亲情。”案件当事人舒某在签完调解协议后说道。3月29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系被告舒某舅舅,自2018年起,舒某因就医多次向吴某借款,共计借款11000元,舒某于2022年元月向原告吴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22年年底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吴某多次向舒某讨要,舒某仍未偿还,原告吴某故起诉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看案卷材料,认为标的额较小,事实也清楚。于是电话联系到原、被告进行调解,多次联系原告,原告均表示拒绝调解,要求法院进行依法判决。案件开庭前一天,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关系特殊,仍有调解可能,只因原告一时赌气,如果判决将伤了彼此亲情。开庭当天,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主动向原告道歉,说明自己目前经济状况,只能分期偿还。原告接受被告道歉,表示清楚被告目前处境,同意分期偿还债务,走到法庭这一步也不是自己想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握手言和,露出开心的答容。
法律是有温度的,而人心更有温度。民间借贷案件多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弥陀法庭坚持把调解挺在前面,做到诉前调、庭前调、庭后调,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做到不仅解决案件,而且修复好当事人因纠纷而引起的感情裂痕。(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