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旌德县司法局三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由当日解除社区矫正的“毕业生”葛某为大家讲授“最后一课”,分享自己矫正期满的心得体会。此次活动,邀请县司法局、庙首镇、蔡家桥镇、兴隆镇等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来参加。
“感谢司法所给我好好改造的机会,我今后会充分汲取往日的教训,坚决不走回头路,走好新的人生路。”葛某在分享完自己的社区矫正经历后,满怀感触地讲述道。在场的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和工作人员也为她奉上掌声,所长也特意送上一束鲜花,祝贺她完成社区矫正。
活动中,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教导员丁俊辉结合此次活动对其他矫正对象重申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算好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这“三本账”,走好“健康路”、“情感路”、“安全路”、“事业路”四条路,强化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明确自身定位,端正态度,认罪悔罪、服从监管,以葛某为榜样,加强学习,争取以良好的表现顺利回归社会。
长期以来,三溪司法所在为期满社区矫正对象举行解矫宣告前,常规化开展“最后一课”集中学习活动,意在用身边最真实的案例和经历打动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激励他们好好改造,顺利完成社区矫正。下一步,三溪司法所还将在“最后一课”的基础上,继续提炼经验,积极探索集中学习的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推动学习内容入心入脑,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教育帮扶效能。(李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