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实事,提升法治服务供给力,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在平安颍东、法治颍东建设中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密匙,构建“三审查”调解工作机制,打开矛盾纠纷化解锁。
注重受案审查。以网格员日常巡查为契机,坚持常规排查,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隐患苗条,重点排查易发多发的矛盾问题,把主动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转入调解程序,将可能升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注重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受案范围的有效审查。
注重事实审查。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和洞察当事人的真实思想和要求,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情况,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对于一般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留隐患及时化解,对于重大纠纷,及时上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确保纠纷不扩大,矛盾不激化。
注重效果审查。做到一案一访一记录,对于每一个调解案件,都指派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回访,及早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那些比较复杂、疑难的纠纷,或者协议履行有一定难度的纠纷、容易出现反复的纠纷,列为重点回访,坚持及时回访、跟踪回访,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吴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