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多亏了你们,不然我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4月1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下符桥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以来,段某多次在但某经营的汽车维修店修理汽车,修理费用累计3060元。2021年4月,段某向但某出具欠条,约定于2021年5月20日前归还。但在约定的期限内,段某仅支付1000元。但某多次催要余款均无果,将段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完案情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不大,且原被告双方均处外地,遂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重点向段某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理出发,告知其拒不支付维修款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告知其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的劳动付出。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彭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