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法院高效调解纠纷获锦旗
来源:赵长秀 2023-04-20 15:00:49 责编:聂静洁

4月17日,在肥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杨某带着一面印有“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一定要当面感谢调解员王开芳和诉调中心法官张琳、法官助理左艳茹。

杨某、朱某某系夫妻。杨某以其所在公司团购价向某建设投资公司购买位于肥西县上派镇某人才公寓的一套房屋,合同总价80多万元。但因离职等原因,杨某与妻子朱某某商量决定,要求与某建设投资公司解除上述房屋买卖合同。

该案委派至肥西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开芳处。王开芳联系了原、被告双方,经沟通,被告某建设投资公司因房屋溢价等利好原因,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指出杨某与朱某某系按揭贷款购买案涉房屋,其贷款并未偿还完毕,房屋存在抵押登记手续,无法保证房屋处于无权利负担状态。经调解员王开芳一番劝解,杨某与朱某某表示愿意先还房贷,并协助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某建设投资公司也爽快答应,在房屋处于无权利负担状态并注销备案登记手续后,返还原告全部购房款、契税及维修基金共计84余万元。在原告杨某与朱某某偿清全部贷款后,4月13日,王开芳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因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诉调中心张琳法官亦于当天出具调解书。

该案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前后仅用了半个月时间。杨某连声向调解员王开芳及张琳法官表示感谢,他说:“我咨询的律师跟我说没有两个月办不下来,没想到你们调解的效率这么高!所以我专门制作一面锦旗表示我心中的佩服和感激!”(赵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