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绩溪县人民检察院为一困难残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5000元。
今年2月份,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条被拐卖残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遂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调查走访。经了解,被害妇女系智力残疾,在本地无亲属,无独自生活能力,急需治疗。为更好地帮助被害人,该院及时主动联系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救助,由民政部门牵头第一时间将该被害妇女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再由民政和妇联共同代被害人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用于支付被害妇女所需医疗费用,及时有效为困难妇女解决就医问题。经治疗,被害妇女精神状况明显好转,现已被遣送回家,回到父母的怀抱。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救助重点,把“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作为当前开展司法救助关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以实际行动回应困难妇女关切。下一步,该院将积极与妇联建立司法救助合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渠道,多维度、长效化为困难妇女解决实际问题。(马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