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下符桥法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18年4月25日,原告下属的霍山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市某某酒店有限公司签订《某某酒店经营权租赁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租金支付方式。2019年,霍山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上述资产交由原告经营管理。2019年9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某某酒店经营权租赁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支付了部分租金。根据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2022年度租金为45万元,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未支付原告租金15万元及违约滞纳金2780元。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仔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现实情况,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从法理、情理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找准利益平衡点。经过法官的解释和引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彭秦)